• 关于开展2023年上期期末教学常规督导检查和评教评学活动的通知
  • 信息来源: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6-19    阅读量:
  • 关于开展2023年上期期末教学常规督导检查和评教评学活动的通知
         各二级学院:
        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,促进教风、学风建设,实现教学相长,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教学督导工作计划,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学常规督导检查和评教评学活动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    一、活动对象和内容
        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:本学期开课的所有学科的教学资料(含教学计划、教案、听课本、作业批改等)。
        二、活动时间
        6月8日至6月30日
        三、活动安排
        第一阶段(2023年6月8日):督评中心下发活动通知。第二阶段(6月8日—6月15日):各学院制定方案并开展具体的工作,在6月16日将结果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一起报送督评中心龙茜(联系电话:13135278127;QQ号:595822639),并通知学院被抽查的三名老师将教案本、听课本、作业本(只抽取一个班级20本)交到督评中心。第三阶段(6月16日—6月30日):督评中心进行抽查,并整理、上报、公布督导检查结果。
        四、活动要求
        1.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。教学常规检查和评教评学的结果与教师的年度绩效考核挂钩,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做好本次活动的两项工作。
        2.科学评价,客观公正,数据真实可靠。
        3.准时提交检查结果和工作总结等各项资料。
     (1)提交资料时间:6月16日(星期五)下午下班以前。逾时不再接收资料,请各二级学院保存好原始资料,以备待查。
     (2)提供的材料包括下列内容:
        ①按照以下比例分别评出教案、听课本、学生作业的检查结果:最佳教案不高于10%,优秀率(含最佳教案)不高于30%、良好率40%左右、合格率25-27%、不合格率3-5%,评定标准各学院自行确定。
    ②评教评学结果采取10分制:9-10分为优秀,8-8.9为良好,7-7.9为合格,不合格计6-6.9分(打不合格分数的要求写出原因)。
    ③完善附表2.1、2.2、2.3抽查教师学院自查的数据。
      (3)本次检查的总结(包括:基本情况、亮点、问题、建议、整改措施等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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